10月份征期定了,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我们给大家整理了10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 10月征期定了!24日截止!
(2) 印花税新政!10月1日起实施!
(3) 数电发票有变!你不报验,发票开不出来!
(4) 数电票红冲功能彻底放开!
(5) 定了!多地降低医保和养老缴费费率!
(6) 10月大征期,印花税申报实操!
01
10月征期延长!
24日截止!
税局明确:10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10月24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02
印花税新政!
10月1日起实施!
9月4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下重点:
工作总结与分析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03
数电票有变
不报验!发票开不出来!
最近,数电发票又升级了。
开具建筑服务特定业务的数电发票,如果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需要同时带出和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信息界面如下:
跨地市标志处新增填写说明:若需填写已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项目信息,该项请选择“是”;若当地税务机关未要求对经营项目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该项请选择“否”。
这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的前身是外经证。
现在其实已经没有外经证这个说法了,外经证全名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总发〔2017〕103号给它创新升级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现为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从这个变化可以看出,数电票将承载越来越多的功能,以往很多建筑企业跨区施工,由于合同金额较小、嫌预缴麻烦等因素,往往不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不去异地预缴税款,现在数电票新设置规则,要求纳税人必须先报验再开票,堵塞了异地施工不办理报验的漏洞。
先报验再开票的做法也提醒建筑企业,只要你做了报验,开了发票,一定要及时预缴税款,否则经营地税务机关比对出来,会有滞纳金的损失。
04
数电票红冲,变了!
大家都知道,数电票是可以部分红冲的。但是,在部分红冲时有一个前提:必须受票方先做用途确认(包括勾选入账,勾选抵扣等)。如果受票方没有做用途确认,那销售方想要红冲,只能全额红冲!
假如受票方尚未做用途确认处理,销售方发起部分红冲是做不了的,系统自动阻断改动金额,红冲金额无法改动!
但是现在,数电发票不用受票方做用途确认了,直接就可以部分红冲!
在部分红冲功能彻底放开的情况下,也需要注意:部分红冲时,开具红字发票原因需选择“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如选择的是“开票有误”只能进行全额冲红。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业务-红字发票业务
2、选择要红冲的发票
3、点击销售退回或者销售折让开具
4、改动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大家可以自己在系统内尝试下部分红冲的具体操作,会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不少便利。
05
多地医保缴费、养老缴费费率下降
广东茂名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此前印发通知,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含生育保险0.5%)下调至6.5%(含生育保险0.5%),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甘肃临夏州
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补充通知》要求,临夏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费率由原来的8.5%调整为7.5%。参保人员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变。执行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疆
今年5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最新消息,明确新疆今年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至7.5%。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执行时间为从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下调
《通知》中明确:
在上海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20%。
执行期限:今年3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06
印花税实操流程!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
若纳税人没有进行印花税核定,就需要“按次申报”了,但是“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
附:印花税最新申报流程操作
视频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r23G5x6HKRV4-7FcL5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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